種類 | 申請人范圍 | 主要材料 |
M | 入境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 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文件、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 |
L | 入境旅游的人員 | 往返機票、酒店訂單等行程材料,或中國境內單位(旅行社等)或者個人出具的邀請函(需附邀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被邀請人行程安排信息:抵離日期、旅游地點等; ——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系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請人簽字等。 |
Q1 ? | 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人員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 如系家庭團聚事由,須提供: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原件、傳真件、復印件等均可),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國籍等; ——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三)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明(如中國身份證或戶口簿,華僑以及港澳臺胞可提供護照、回鄉證、臺胞證以及在中國境內6個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證明)復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中國永久居留證復印件。 ? 如系寄養事由,須提供: (一)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寄養委托公證或經過所在國或中國公證認證的寄養委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委托人的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三)接受寄養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養函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四)寄養兒童的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還須提供兒童出生時中國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證明復印件。 |
Q2 ? | 入境短期(不超過180日)探望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原件、傳真件、復印件等均可)。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國籍等; ——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邀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明(如中國身份證或戶口簿,華僑以及港澳臺胞可提供護照、回鄉證、臺胞證以及在中國境內6個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證明)復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永久居留證復印件。 |
S1 ? | 入境長期(超過180日)探望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 如邀請人已在中國境內工作、長期學習: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原件、傳真件、復印件等均可)。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國籍等; ——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邀請人信息:姓名、護照號、國籍、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 如與赴華工作、長期學習的外國人同時申請: (一)工作或長期學習簽證申請材料復印件; (二)申請人與工作或長期學習簽證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原件; (三)有關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 如系外國常駐記者的隨任家屬:中國外交部新聞司簽發的簽證通知函。 |
S2 ? | 入境短期(不超過180日)探望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 如系短期探親,須提供: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原件、傳真件、復印件等均可)。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國籍等; ——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邀請人信息:姓名、護照號、國籍、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如系私人事務,需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
X1 ? | 入境長期(超過180日)學習人員 ? | (一)中國境內招收院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復印件 |
X2 ? | 入境短期(不超過180日)學習人員 | 中國境內招收院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
Z ? | 入境工作人員 |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復印件; ◎中海油簽發的《外國人從事海上石油作業邀請信》復印件;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明》復印件; ◎文化和旅游部國際交流與合作局簽發的《外國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員確認函》原件和復印件; ◎文化和旅游部簽發的《代表資格確認函》復印件;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簽發的營業性演出批件復印件(入境進行90天以下短期營業性演出的還須提交《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證明》)。 |
F ? | 入境從事交流、訪問、考察等活動人員 | 中國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 |
G ? | 經中國過境人員 ? | 赴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聯程機票或外國船舶公司的擔保函 |
C ? | 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及船員隨行家屬 | 外國航空或船舶公司出具的擔保函或中國境內有關單位出具的邀請函 |
J1 | 常駐(居留超過180日)中國新聞機構的外國常駐記者 |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簽發的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
J2 | 入境進行短期(停留不超過180日)采訪報道的外國記者 |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或有關單位的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
R | 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 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接受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有關材料 |
D | 入境永久居留人員 | 中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原件及復印件 |
中國駐阿聯酋使館
中國駐迪拜總領館
2023年3月13日